独立法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系统研制生产单位应在各地建立服务单位,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护服务和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销售。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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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