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认证报税

第二十二条

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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