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违法超限运输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是防止违法超限运输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车辆装载及运行全过程监控,防止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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