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违法超限运输管理
第二十八条
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违法超限运输管理
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