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章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