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十一条

承运人提出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二)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 (三)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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