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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