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是国家对全国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大奖和能手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 全国范围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表彰人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是国家对全国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大奖和能手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 全国范围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表彰人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