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参加国家级和国际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相应名次者,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直接授予能手称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