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评选表彰活动所需经费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