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第八条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按照“申请、受理、考核评定、告知、发证”的程序进行。 中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其中,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高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案例分析”和“导游词创作”。特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论文答辩方式。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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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