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条独立法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三条凡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符合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规定报考条件的导游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的等级考核评定。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