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二条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的原则。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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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