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