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参与考核评定的命题员和考核员不得徇私舞弊。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要加强对考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要从严处理,撤销其资格。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