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参与考核评定的命题员和考核员不得徇私舞弊。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要加强对考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要从严处理,撤销其资格。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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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