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条独立法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条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导游人员积极参加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