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审定通过的水产原、良种,其中文名称前冠以“GS”两个拼音字母(“GS”为“国”和“审”两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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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