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产品投资与管理第三十七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产品规模、投资范围、风险特征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在产品合同中约定管理费的计提标准。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