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产品投资与管理第三十六条保险资管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等关于金融工具核算与估值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产品净值。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