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立 案第二十七条外经贸部通常应在正式收到要求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后60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