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章 申 请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正式递交申请书及证据资料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予以签收,签收之日为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收到申请书及有关证据资料之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