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八条

第二章 申 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在提供本章所规定的证据材料时,应当说明证据来源。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