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考 核

第二十四条

考评专家组在现场考评中发现有不符合考评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应的考评项目应当判定为不合格。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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