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四条
能力验证采取比对试验法,应根据申请检验项目的范围设计。
能力验证的样品由考核机关组织制备,制备应按照已实施标准或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验,并报送检验结果。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考 核
能力验证采取比对试验法,应根据申请检验项目的范围设计。
能力验证的样品由考核机关组织制备,制备应按照已实施标准或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验,并报送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