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审计署关于印发定期接受特聘审计监督员对部门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对审计署直属单位、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特聘审计监督员。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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