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审计署关于印发定期接受特聘审计监督员对部门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审计署建立特聘审计监督员资源库,并向入库的特聘审计监督员发放聘书。

入选特聘审计监督员资源库的人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审计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素养好,从事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家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在本单位、本行业拥有良好的声誉,未曾受到纪律、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特聘审计监督员资源库总体规模30人左右,原则上按比例每3年轮换一次。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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