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六条

第六条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拟将接受捐赠的馆藏文物作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与捐赠人约定的协议办理;无约定协议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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