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因本办法第四条(一)规定情形作退出处理的馆藏文物,应当优先提供给教学及科研单位保管使用。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