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商务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商务部依据《行政复议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商务部法制工作机构(条约法律司)具体办理商务部的行政复议事项,并履行《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责。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