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商务部依据《行政复议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商务部法制工作机构(条约法律司)具体办理商务部的行政复议事项,并履行《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责。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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