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认定不可移动文物,应当进行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开展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意义评估。

确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应当以地面、地下、水下遗存为依据。确定不可移动文物时代,应当运用文物、考古证据,并结合文献记载;不能判定确切年代的,可以认定为某一世纪上、中、下叶、某一朝代或者某一考古学文化早、中、晚期。在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过程中,文献记载和口头传说不能独立作为依据。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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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