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导则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