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执行

第五十七条

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后,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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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