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刑事赔偿复议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九条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已作出处理,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申请复议的,不再处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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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