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三节 决定

第二十八条

执行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决定赔偿的,计算赔偿金的天数按照实际羁押的天数计算。羁押时间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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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