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三节 决定第二十八条执行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决定赔偿的,计算赔偿金的天数按照实际羁押的天数计算。羁押时间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