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0号)第二十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二节 审查

第二十条

赔偿审查期间,赔偿请求人可以变更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认为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全或者不准确的,可以告知赔偿请求人在审查期限届满前变更赔偿请求。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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