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退税暂行规则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外经贸部驳回申请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反倾销退税暂行规则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