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有未了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有未了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