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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