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第六章 调 查 /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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