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调 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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