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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