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审批机关及分级审批

第七条

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名单及其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印模)由外经贸部统一送海关总署备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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