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统计监督及跟踪管理第三十三条外经贸部对各地的加工贸易审批槽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越权、无配额和超配额等违规审批行为。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