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