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