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地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