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 / 第九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九十二条第七章 航行通告第九十二条航行通告的发布应当采用航行通告预定分发制度,将航行通告直接分发给预先指定的收报单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