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六十八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

第六十八条

航路图主要用于机组仪表飞行时,沿规定的空中交通服务航路和程序实施领航。

航路图标绘的资料密集,难以清晰表示时,应当绘制区域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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