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七条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应当以快捷、可靠的方式直接分发至用户指定的地址,并建立用户记录和分发反馈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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