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航空情报人员资质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应当加入飞行机组进行一年不少于两次的航线实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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